植物辨识之基本概念F&Q

▍1 什么是植物?

虽然给植物划分确切的界限非常困难,不过大家常见的植物多为有胚植物,而有胚植物的定义是明确的,现存的种类包括苔藓类,石松类(有些分类系统将其归入蕨类),蕨类(蕨菜、铁线蕨、桫椤等),裸子植物(松、柏、银杏、苏铁等),被子植物(月季,百合,牡丹,水稻,白菜,苹果等等)。需要提的是真菌(酵母菌、霉菌、各种蘑菇等),在林奈时期曾被认为是植物,但事实上它们并不能进行光合作用,也不产生花果,与植物不同。常见的海产如海带(褐藻纲)、紫菜(红藻门),它们无根、茎、叶的分化,在系统发育上与有胚植物的关系疏远,因此把它们叫做大型藻类而非植物更合理一些。

▍2 什么是学名,什么是俗名?

我们常说的月季、牡丹这些名称是植物的中文俗名,相应的Chinese rose,tree peony则为其英文俗名(这里的“俗”是习常的意思)。植物的学名(scientific name)则是其全球通用的称呼,相对于各国的俗名要规范许多,因为它受到《国际藻类、真菌、植物命名法规》的约束。命名法规是一部类似于法律的东西,目的就是使植物的名称规范统一。

举个例子,月季的学名:Rosa chinensis Jacq.,它的主体由属名Rosa和种加词chinensis组成(这两词应该是斜体),Jacq.则是命名人的缩写,通常可以隐去。

理论上每个分类单元都有唯一一个学名与之对应,但现实中,由于信息交流不畅等原因,存在非常多重复发表,错误鉴定之类的现象,导致一个物种(甚至科、属)往往有多个名称(同物异名)。著名的国际植物数据库网站The Plant List则对名称标以接受名(accepted),异名(synonym),未解决名称(unresolved)来解决上述问题,最新版本标记的接受名比例33.0%,异名比例44.2%,未解决名称比例为22.8%,可见植物学名在未来还会有一定变化。

▍3 什么是科、属?

分类学家为了给全球生物分门别类而建立了等级系统(常见的是界、门、纲、目、科、属、种,生态学家则喜欢用草本,藤本,灌木,乔木)。

举个不严谨的例子,如果我们对凳子、桌子、泰山、黄山、莲花峰、天都峰进行分类的话,一般会先把泰山、黄山、莲花峰、天都峰与凳子、桌子区分开来,然后再把泰山、黄山和莲花峰、天都峰区分。如果莲花峰、天都峰对应种的话,由各个山峰、峡谷等组成的黄山则对应属。当然植物分类面对的问题比上述例子要复杂许多倍。

对于植物识别而言,科和属这两个等级非常重要,因为现存的大部分植物志都是按科属编排。同属的植物,其花的结构非常相似。

▍4 什么是物种,什么是品种(栽培品种)?

苹果(Malus pumila)这样的名称指的就是物种,它包含了国光苹果、富士苹果、蛇果在内的所有品种。

品种的来源多样,包括嫁接嵌合体、带有特定性状的无性系,重复自交的自交系等,因此理论上栽培品种是无限的。

品种的名称命名受到《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》的约束,但该法规不如《国际藻类、真菌、植物命名法规》严格。常见的品种名常用一对单引号‘’指明,如红富士苹果Malus pumila ‘Red Fuji’,物种名Malus pumila后的‘Red Fuji’指代红富士这个品种。中文植物命名体系暂时未对物种、品种名称进行有效的区分,容易造成混乱,因此建议给近年引进的品种名加‘’,如用‘春雪’海棠对应苹果属的种间杂交品种Malus‘Spring Snow’,以便和海棠花(Malus spectabilis)区别。

分类学者一般只关注物种的分划,当然“物种”这一概念的争议非常大,传统的植物分类中常采用形态学种这一概念,通常把两个具有两个以上明显,稳定的差异植物类群定为两个物种(事实上每位学者的尺度很不一致),而当前植物分类中采用的多为混合概念(形态学种+系统发生学种+生物学种)而非单一的生物学种(严格的生殖隔离)。

注:《国际藻类、真菌、植物命名法规》即原来的《国际植物命名法规》,最新版于2011年出版,又称《墨尔本法规》。

- -- -

发表评论

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